科稅生產力是專業的天津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機構。
 
申報條件:1、本市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技術中心的基本任務、組織形式、管理模式、運行機制等方面要符合《天津市鼓勵和支持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建立技術中心的暫行辦法》要求,經一段時間的運行后,符合申報條件要求的即可申請認定;
2、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原則上在1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與科技開發型企業經濟發展速度較快的,在經濟規模上可適當放寬);
企業有一定的技術優勢,新產品產值率始終處于同行業領先位置;
能為技術中心的建設、運行提供經濟保證;
3、企業的科技投入經費要達到當年銷售收入的2%以上,而且逐年要有所增長;
技術中心實行財務獨立,其所需經費應納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確保技術中心建設資金的投入;
4、企業具有較健全的技術開發保證體系和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及激勵運行機制,并具備一定的進行研究、開發和中間試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基礎設施(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萬元);
5、企業技術中心的人員要精干,素質要高,知識結構要合理,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要占技術中心總人數的70%以上或具備中級職稱以上的科技人員不低于技術中心總人數的40%,企業技術中心專職研究開發人員不低于20人;
6、企業要有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近期實施措施;
辦理流程:
(1)企業通過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直接下載《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書》和《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格式)、《技術中心評價指標證明材料》(格式)等附表或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二樓149號窗口依法申領;
(2)申請單位到“中心”二樓149號窗口提交申請書和全部材料;
(3)市經委接到申請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接件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請單位;
(4)市經委組織審核并組織進行專家評審,對申請單位的技術中心建設狀況進行評審,作出初審意見;
(5)市經委將初審意見征求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意見;
(6)對符合條件的,市經委出具《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決定書》。不合格的,向申請單位出具不予認定許可決定書;
(7)申請單位對不予認定決定有異議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技術中心根據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來確定研究和開發的課題。
歡迎聯系天津市科稅生產力促進有限公司王長瑜索取天津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