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水泥廠防雷工程//四川災后重建防雷項目//四川防雷接地工 設備設計依據: 根據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第六章:防雷擊電磁脈沖;第四節,第6.4.1至6.4.12條LPZ1區對浪涌保護器(SPD)的要求及GB 50054-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第四章:配電線路的保護中有關低壓防雷的有關規定;參照JGJ/T 16-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3部分:電力設備防雷、第14部分接地及安全以及GBJ 64-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過電壓保護設計規范》第五章、第六章、第八章部分條文。 設備設計說明: 根據IEC 61312-3雷電電磁脈沖的防護 第三部分:浪涌保護器的要求,在LPZ2區內,浪涌保護器可將浪涌電壓限制到一千多伏,浪涌保護器通流容量為(8/20μs):≥60KA。從機場高速監控收費系統改造所使用設備的實際情況,考慮到前端監控攝像機設備的重要性,將配電系統末級防雷保護設計為:使用8/20μs波形、通流容量60KA的電源浪涌保護器將感應雷擊過電壓限制到1000V以下。 產品技術滿足程度: 滿足浪涌保護器 (SPD)國家最新標準 GB 18802.1-2002 《低壓配電系統的浪涌保護器 (SPD) 第1部份: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等同IEC 61643《低壓配電系統的浪涌保護器(SPD)》標準。產品參數優于標準要求并通過國家權威檢測機構檢測,符合甲方需求。 產品安裝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