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檢測RoHS最新提案RoHS檢測機構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
RoHS指令六類有害物質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 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 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 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 ,醫療電氣設備。
1. 鉛(Pb)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2. 汞(Hg)(水銀)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3. 鎘(Cd)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 六價鉻(Cr 6+ )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附腐蝕涂層
5. 多溴聯苯(PBB)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 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推出RoHS的原因
首次注意到電氣、電子設備中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是2000年荷蘭在一批市場銷售的電纜中發現鎘。事實上,電氣電子產品在生產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錫、包裝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鉛等有害重金屬。
RoHS具體涉及哪些產品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日常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療電氣設備
RoHS 2.0新增產品類別
2011年11月30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已開始對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響評估研究結果的工作。歐盟委員會計劃通過研究擴展RoHS 2.0指令的范圍,將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產品和產品類別包含其中,并據此提出新提案。根據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產品范圍將擴大,通過未來的研究和公眾咨詢還可能進一步擴大。但在迄今委員會發布的產品范圍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極大關注的產品。
類別1:大型家用電器。目前包括新產品類別“燃氣烤架”、“燃氣烤箱”和“燃氣加熱器”。
類別4:電子消費品。目前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電器功能的家具”,例如“升降躺床”和“升降躺椅”。
類別7: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目前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較小電氣功能的玩具”,例如“會說話的泰迪熊”和“會發光的鞋”。
類別11:其他電子電器設備。除了“電源開關”和“電動手提箱”外,目前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電氣功能的服裝”,例如“加熱服裝”和“水中會發光的救生衣”。
影響評估研究還包括對如何使符合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濃度限制規定更可行的分析。已有對限制物質含量的閾值過于嚴格的關注,尤其是當應用到涂料和非常小的部件的時候。
目前,作為這項研究的一部分,委員會正征詢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包括遵守指令的花費,如改變產品設計的費用,以及有助于評估減少產品中有害物質濃度帶來的好處的數據。意見征詢期至2012年4月,2012年7月6日前委員會將發布最終報告(包括修訂的影響評估)。
基于對全球電子電氣安全法規、標準的深入研究和豐富測試經驗,瑞旭技術專家建議:作為電子產品制造企業,在應對歐盟新RoHS 2.0指令時,一定要在深入解讀2011/65/EU的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對生產的產品及時做出分析、評估、調整,從管理水平、技術水平上不斷地進行自我完善,同時做好供應商的管理。實時關注相關環保標準動態,合理利用法規政策,并借助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積極地進行產品送檢,保障產品的合規性,規避產品潛在風險以提高我國電子電氣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從容應對歐盟新RoHS指令,樹立綠色環保的企業形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持續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