鎳是一種容易導致接觸性過敏的元素。鎳元素通過一些含鎳材料的釋放并長期與皮膚接觸后會被皮膚吸收,從而對部分個體導致過敏 進一步暴露在可溶性鎳鹽中會導致國民性接觸性皮炎(據統計,20%的人對鎳有很明顯的過敏反應癥狀)。目前,SGS認證在出口歐洲的服裝、首飾等日用品中,若其材料構成中有含鎳的金屬輔料,一般要求對鎳標準釋放量進行檢測。
歐盟根據REACH法規的附錄XVII統一了鎳釋放量的協調測試方法為EN1811:2011(原方法為EN1811:1998+A1:2008),新方法將于2013年3月31日起生效.新標準價格:1100元/材一種電子報告不含稅
目前客戶如果沒明確指出要按照新方法測試的,我們默認按照現有的方法測試。
鎳的限量要求:歐洲標準指定針對服裝、首飾等產品中的鎳釋放量不得高于0.2ug/cm2/week。
SGS認證測試處理過程:將測試鎳釋放的對象放入人造汗水測試液中7天。使用原子吸收光譜、電感耦合等離子光譜或者其他的合適的分析方法測試溶液中溶解的鎳的濃度。鎳的釋放量用微克每平方厘米每星期(ug/cm2/week)來表示。鎳釋放量檢測
SGS認證通用方法:1997年7月20日歐盟根據94/27/EC的要求發布了兩個新的協調標準,即EN1811和EN12472,明確了鎳標準釋放量的定量分析方法。
根據歐盟鎳釋放指令94/27/EC對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產品中鎳釋放量限值要求為0.2mg/cm2/week.
用檢測方法為:與皮膚有直接及長期接觸的產品的鎳釋出量測試(EN1811:1999,適用于沒有電鍍涂層
之產品) 以及用以測量電鍍涂層物件在催化及磨損后鎳釋出量的測試(EN12472:1999,適用于電鍍涂
層之產品)
適用產品范圍:兒童產品,包括玩具或兒童衣物上的金屬鉚釘、按鈕、緊固物、拉鏈及金屬牌及標示物等
主要在某些與人體有直接和長時間接觸的物品中鎳的存在可能引起人的皮膚過敏,并可能導致過敏反應,這種反應在某些西方人種上面尤其明顯。鑒于以上原因,歐盟提出對鎳金屬在某些物品上的使用應該有所限制。1994 年6 月30 日歐盟頒布了94/27/EC指令,對指令76/769/EEC進行的第12 次修正。SGS認證要求在含鎳產品中鎳的釋放量不得超過0.5μg/cm2 /周。1997 年7 月20 日,歐盟根據94/27/EC的要求發布了三個協調標準,EN1810,EN1811 和EN12472,明確了鎳的標準釋放定量分析方法。94/27/EC 指令的實施是在歐洲標準委員會采納證明與此指令一致的所有的測試方法的標準發布6 個月后生產商和進口商不再允許供應鎳釋放不合格的產品。18 個月后,不允許銷售給最終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