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直接接觸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玩具可能對嬰幼兒的健康造成危害,繼歐盟、美國對玩具中塑料部件或塑料玩具中的六種鄰苯二甲酸鹽實施限制禁令后,近日,SGS認證發現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也公布了對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鹽限制令的修訂。根據新規,受限制的鄰苯二甲酸鹽由2種增至6種,并且管制所有可塑性材料,與歐美等國家和地區步調保持一致。從2011年9月6日起,生產或進口的玩具應符合日本新法規的要求。
新要求的主要內容包括:
在條例第78條列明的玩具中,其可塑性材料中的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或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BBP)的含量不能超過0.1%。
在條例第78-1條列明的玩具中,其可塑性材料中的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或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的含量不能超過0.1%(僅適用于意圖放入口中的部件)。
條例第78-1條列明的玩具,除意圖放入口中的部件外,其余的主要成分為聚氯乙烯(PVC)的部件不得含有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
為此,SGS認證提醒相關出口玩具企業:積極關注日本新修訂的關于鄰苯二甲酸鹽的限制令,加大對塑料原輔材料的檢測力度,避免因鄰苯二甲酸鹽超標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