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萬噸千家”節能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委聯合印發的《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11〕287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年5月12日第10號公告發布的“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企業名單及節能量目標,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節能減排行動計劃和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1〕87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作,強化節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現我省“十二五”單位GDP能耗降低18%約束性指標的目標任務,組織我省年耗能萬噸以上的1220家企業(單位)開展“萬噸千家”節能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范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年第10號公告,納入我省“萬噸千家”節能行動的1220家企業(單位)均為獨立核算的重點用能單位,其范圍包括:
(一)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
(二)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客運、貨運、水運企業和沿海、內河港口企業;或擁有600輛以上車輛的客運、貨運企業,貨物吞吐量5千萬噸以上的沿海、內河港口企業;
(三)2010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千噸標準煤以上的賓館、飯店、商貿企業、學校,或營業面積8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5萬平方米以上的商貿企業、在校人數1萬人以上的學校。
為保持節能行動的連續性,原則上“十二五”期間不對“萬噸千家”企業(單位)名單作大的調整。“萬噸千家”企業(單位)破產、兼并、改組改制以及生產規模變化和能源消費發生較大變化,或按照產業政策需要關閉的,由各市經信委審核提出并由省經信委調整公布。“十二五”期間新增“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法強化政府對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督,推動“萬噸千家”企業(單位)加強節能管理,建立健全節能激勵約束機制,加快節能技術改造和結構調整,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實現“十二五”節能目標做出重要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企業為主,政府引導。“萬噸千家”節能行動以企業(單位)為主,政府有關部門通過指導、扶持、激勵、監管等措施,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屬地管理。省經信委負責“萬噸千家”節能行動的指導協調,統籌推進。各地經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萬噸千家”節能行動的實施工作。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單位)接受所在地區節能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管,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3、多措并舉,務求實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強化責任考核,落實獎懲機制,推動“萬噸千家”企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節能管理,推廣先進節能技術,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節能效果。
(三)主要目標
“萬噸千家”企業(單位)節能管理水平顯著提升,長效節能機制基本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產品(工作量)單位能耗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部分企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十二五”期間,全省1220家“萬噸千家”企業(單位)實現節約能源超過1005萬噸標準煤。
三、“萬噸千家”企業(單位)節能工作要求
(一)加強節能工作組織領導。“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掛帥的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節能管理機構。設立專門的能源管理崗位,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加強對能源管理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培訓。
(二)強化節能目標責任制。“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建立和強化節能目標責任制,將本企業(單位)的節能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車間、班組和崗位。要將節能目標的完成情況納入員工業績考核范疇,加強監督,一級抓一級,逐級考核,落實獎懲。“萬噸千家”企業(單位)“十二五”年度節能目標完成進度不得低于時間進度。
(三)建立能源管理體系。“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 2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逐步形成自覺貫徹節能法律法規與政策標準,主動采用先進節能管理辦法與技術,實施能源利用全過程管理,注重節能文化建設的企業節能管理機制,做到工作持續改進、管理持續優化、能效持續提高。
(四)加強能源計量和統計工作。“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的要求,配備合理的能源計量器具,努力實現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要創造條件建立能源管控中心,采用自動化、信息化技術和集約化管理模式,對企業(單位)的能源生產、輸送、分配、使用各環節進行集中監控管理。要按照政府統計制度要求配備專職能源統計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建立健全能源消費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準確及時上報各項能源統計報表,并定期開展能耗數據分析。要按照節能主管部門的要求,安排專人負責填報并按時上報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五)開展能源審計和編制節能規劃。“萬噸千家”企業(單位)要按照《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GB/T17166)的要求,開展能源審計,分析現狀,查找問題,挖掘節能潛力,提出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在能源審計的基礎上,編制企業(單位)“十二五”節能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各企業(單位)要在本實施方案下發的三個月內,將能源審計報告送各地節能主管部門審核,審核未通過的,應在告知后的三個月內進行修改或補充,并重新提交。
(六)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萬噸千家”企業(單位)每年都要安排專門資金用于節能技術進步等工作。要加強節能新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積極采用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中推薦的技術、產品和工藝,促進生產工藝優化和產品結構升級。要加快實施能源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燃煤鍋爐(窯爐)改造、高效換熱器、節約替代石油、港口裝卸機械“油改電”等重點節能工程。要積極開展與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的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