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1月28日訊 11月25日,記者從臺州市財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減輕困難中小企業經濟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我市日前對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實行“五緩四減三補貼”政策。
“五緩”,即允許困難中小企業提出社會保險(應由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執行期為2012年度內。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經參保地地稅部門會同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四減”,是指今年集中對困難中小企業減征1個月由企業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四項社會保險費,并統一安排在2011年12月份執行。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仍按規定正常繳納。
“三補貼”,即對困難中小企業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執行期限至2012年底。補貼時間,2011年最長不超過3個月,2012年最長不超過6個月。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則參照當地促進就業資金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執行。
已享受過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人員,不能重復、同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兩項補貼中的一項,由企業按月向統籌地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并經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經信(國資)、財政等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
來源:臺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