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2012年將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擴大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那么房價降多少幅度才算是"合理回歸"呢?昨天,農行戰略規劃部發布的最新宏觀經濟周評認為,房價合理回歸意味著:房價首先應該在當前水平基礎上回調到多數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圍;然后再以相對穩定的較低速度平穩增長。報告測算,一線城市房價應該下降10%-25%;二線城市的房價應下降5%-15%;三線城市房價需要下調的幅度不一。如果居民收入保持較快增長,各城市房價回調的幅度可適當收窄;長期內,房價可以以略低于居民實際收入增速的水平小幅穩定增長。
報告首先按照合理的房價收入比來倒推一二三線城市多數居民可承受的合理房價水平。據聯合國公布的資料,1998年96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假設各地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在6-8之間,不同地區之間可以略作調整。由于家庭收入中位數的數據不可獲取,因而家庭收入和住房價格均采用平均數。
由于部分家庭收入中包含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所以,在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基礎上乘以1.5作為家庭的實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