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3日訊 過去,農民建房要進城審批,時間長過程繁瑣。從明年開始,臺州將全面下放農民建房審批權,在全省率先將農民建房審批權從縣一級下放到鄉鎮(街道)一級。今后,農民在鄉鎮(街道)就可審批農民建房。
“建房審批難,一直是農民反映較強烈的問題?!笔袊临Y源局土地利用處負責人李本智說,以往農民想建房,必須到縣城審批,申請、審查到審批登記都需要時間,有爭議的土地有時還要審查多次,來回跑個三四趟都是家常便飯。
今年7月份,玉環縣率先下放農民建房審批權,并出臺實施意見,村民建房用地授權審批的范圍,由原中心鎮及中心鎮以外農村土地整治農房改造建設試點村,擴大到中心鎮、中心鎮以外的鄉鎮、街道規劃區外的所有村莊。隨后,溫嶺也開始下放農民建房審批權。
根據玉環等地的實例經驗,今年9月16日,市政府下發《關于擴大中心鎮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權限的意見》,決定擴大中心鎮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權限,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向其他鄉鎮推開。2011年,全市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全部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審批。
也就是說,各鄉鎮行政區域內的農村村民建房供地審核,將由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委托鄉鎮所在的國土資源所審核,審核后報該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但放權不等于放任不管?!崩畋局钦f,國土部門將采取網絡監管和實地監管相結合的方法,隨時對審批情況進行監管,審批在鄉鎮,網上實時監管,并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時開展土地聯合執法和綜合整治。
李本智認為,把建房審批權下放到鄉鎮,有利于提高辦事效率,是為民辦實事,鄉鎮工作也有了壓力。
根據市政府文件規定,授權的鄉鎮(街道)承擔審批、規劃銜接、保護耕地、土地執法監察等多項職責;縣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對村民建房用地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等;國土所則具體負責審查和公示村民建房用地等,并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工作。
根據權責一致的原則,凡是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隱瞞不報、壓案不查,轄區內發生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責任,同時終止農村村民建房供地委托審批。
據臺州日報 谷尚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