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我省(不含寧波)將于今年12月1日起首批試點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舟山市是首批貨物貿易改革試點區域之一。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試點地區外匯局根據轄內企業貿易外匯收支合規性,對企業實行動態分類管理;試點地區企業不再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試點地區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不再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由稅務局參照外匯局提供的企業出口收匯信息和分類情況,依據相關規定,審核企業出口退稅。此次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旨在進一步推進貿易便利化,提升外匯管理手段,也是應對當前國際收支形勢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