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1月10日訊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昨天記者從市民政部門獲悉,從今年1月起,對市本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作了調整,即市本級價格補貼發放對象的范圍將擴大,價格補貼的計算方式也有所變化。據悉,調整后的價格補貼機制將更準確地反映價格指數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有效提高價格補貼的時效性。
根據有關規定:從今年1月起,市本級價格補貼發放對象范圍將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礎上,擴大至農村“三老”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對象(藍證)和城鎮低收入困難職工(優惠證A證),擴大部分的對象將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價格補貼的50%發放;發放辦法從“按季計算、按季發放”調整為“按月計算、按季發放”,改為按月計算價格補貼后,按月度同比價格指數漲幅的1.5倍乘以城鄉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價格補貼金額。
(湖州日報 金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