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5日)上午,廣州“限購令”新聞發布會召開,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在會上公布了廣州版限購細則。為了遏止炒房,廣州市政府規定,本地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須具1年納稅聲明),限新購一套房;非常住家庭不準在廣州購房;未滿18歲市民不得單獨購買商品房;境外購房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廣州版限購令公布,核心內容:
一、堅決遏制炒房,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一年納稅聲明),限新購一套房;
二、非常住家庭不準在廣州購買;
三、未滿18歲不得單獨購買商品房;
四、境外購房,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而廣州二次樓市調控的4大措施具體有:
1、差別化信貸政策:二套房五成,貸款利率1.1倍;三套停貸,不能消費信貸用于買房。
2、住房公積金: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兩成,購房90平方米的首付三成。
3、差別化稅收政策:執行差別化土地增值稅收,對普通商品房按2%稅率預征,非普通是3%,別墅是4%。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進行重點清查。
4、擴大住房保障:逐步擴大住房保障惠及面,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
以上措施具有臨時性。
與此同時,廣州收回閑置土地16幅,沒收土地出讓金。
廣州樓市二次調控細則全文
廣州限購令新聞發布會在今天11點開始。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出席了發布會,公布了廣州版限購細則。黃文波說,根據我們廣州市房地產近期運行的態勢,以及國務院國家五部委房產宏觀調控政策,為了鞏固房地產調控的成果,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我們聯合人民銀行、省銀監局以及地稅實行了關于貫徹住建部等部位宏觀調控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將有關的意見向媒體公布,其中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堅決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堅決限制炒房。
主要的措施有第一是戶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戶籍家庭,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常住的非戶籍只能購買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第三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機構和個人住房嚴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門2006年171號文有關的政策執行,廣州市城區、直轄區。
二是嚴格貫徹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各商業銀行對第二套放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貸款地率不得低于基礎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額房貸前追加貸款;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的政策,對購房經濟使用的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可為2成,首次購房但是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為3成,第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三套以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
三是差別化的稅收政策實行房地產調控。
嚴格執行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增值稅,對經濟適用住房不預征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稅率預征,對帳房過快的樓盤,市地稅局會同國土局密切關注,進行輕松和稽查。
四是擴大住房保障力度。
在完成困難家庭保障住房后,將逐步擴大住房保障面,多渠道加快加大公共租賃房的建設,妥善解決夾心階層的住房困難的問題。這是我們這次聯合市部委制訂的廣州市貫徹國務院以及國務院五部委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實施意見。
黃立波說,我做一個簡單的解讀,我們所指的商品房是包括了一手的商品房和二手的存量住房。交易時間認定,一手住房是按照網簽的時間來認定,這是陽光家緣網站里面房屋管理系統的網簽的時間來做一個認定,二手住房是以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業務收件的時間來認定。這是第一個。